2019年的4月15日,修改后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经新闻媒体和互联网正式发布,并与2019年的5月15日施行,该信息的发布映入很多人的视线范围,它的修改和发布证明了对于之前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进行了完善,使政府的信息能够更加的透明,也使很多群众生产、生活需要的政府信息能够及时得到公开,也证明了我们的法制又有力的前进了一大步。
该条例的颁布老夫本来应该兴高采烈的向打了鸡血似的,然而我却一点也没有之前那种法制改革发布后的那种兴奋,因为老夫明白,根据之前做过的几个信息公开申请经验,条例虽好,关键是他能够走进百姓的身边吗。
由于前些年,无辜的涉及了一起纠纷,受到了一些法制方面不公的遭遇,已经有了十多年的诉讼经历,并且也先后申请过几个政府信息公开,只有地方邮政局进行了公开外,其余的如河南省内黄县楚旺镇政府,楚旺镇派出所、和内黄县司法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均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对于这样的现象,应该根据当时施行的2008版《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公开,但是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此明确,监督规定如此明确、严厉的情况下,通过邮寄的向楚旺镇政府、派出所、内黄县司法局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一起得到答复的。
在《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如此明确的规定下,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没有得到任何答复,对于楚旺镇政府的信息公开经过起诉、上诉、申请再审、抗诉后,全部败诉。
另两起内黄县司法局、和楚旺镇派出所的信息公开没有答复经过复议后,幸运的是还是在司法改革关于行政诉讼法修改后向法院递交了起诉书,法院没有受理,也没有出具任何法律意见书。
法规虽好,关键在执行。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颁布后,政府信息公开能否得到进步,百信需要的政府信息能否得到公开,仍需要观察。
就在该新的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发布的几日前的3月27日,笔者向河南省内黄县民政局邮寄了一份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改革后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执行结果会怎么样,让我们静静的期待吧。